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收藏级陶瓷艺术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收藏级陶瓷艺术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任何年代的瓷器在质量上都有高、中、低三个层次,八十年代的出口瓷器也是一样的,那时候还是***经济体制下的管理,有些大师的作品可能没有落款,但制作精美,画工精细,有很高的收藏价值,一般的收藏意义就不大了
景德镇瓷器史上有一个特殊称谓叫567瓷,是代指上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景德镇10大国营瓷厂以及陶研所出品的瓷器。在那个特殊年代景德镇瓷器是国家创汇的一个重要产品,汇聚了大量的工匠和瓷器艺术家精心创作。
但是所有艺术品都有高中低之分,首先景德镇80年代除了10大瓷厂还有很多小作坊,他们也有出口瓷,相对做工水平就会差一些。
其次,十大瓷厂出口瓷为了创汇大多属于批量制作,由车间画工绘制,做工也不会很精致,有的瓷胎还是灌浆胎,收藏价值不大。
最后,567瓷中真正值得收藏的是陶研所还有各厂美研室和创作组作品,因为真正的艺术大家都集中在这些机构中,像王步,余文镶,张松茂等都在这里工作,还有一些特殊政治背景作品也由他们完成,比如***瓷“朵朵葵花向太阳”“忠字当头”等等。
另外值得一提的是,很多朋友都觉得567瓷就是50年代到70年代的作品,而且越老越值钱,实际上从历史角度看一二十年的跨度不值一提,还是要从作品质量入手,相反80年代的作品因为思想大解放,有很多创新和发展,更具有鉴赏和收藏价值!
古董可以买卖,下面简要介绍一下文物、古董和古玩的区别:部分收藏爱好者,在如何正确理解文物与古董、古玩、艺术品的辩证关系方面还存在着模糊认识。“文物”是指历史遗留下来的,对研究社会政治、经济、文化有价值的东西,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,如建筑、碑刻及各种艺术品等。按照《文物保***》的规定,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***,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、水域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,属于国家所有。与此同时,《文物保***》还明确规定,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,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。 “文物”两字最早出现于春秋战国,是礼乐、典章制度的统称。到唐代,其函义与今天的函义比较接近。文物从时间上看,有古代、现代,也有当代的。它涵盖各个历史时期。但文物是有一定层次的,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,珍贵文物又可分为一级文物、二级文物、***文物。《文物法》对一、二、***文物标准作有界定和规定。我们通常所说的古董、古玩和艺术品,应该特指民间收藏的、不在国家禁止买卖之列的那部分文物。公民合法所有的文物,法律允许其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和流通。 清朝以前,人们把珍贵的古物称为“骨董”, 所谓“骨”,取肉腐而骨存之意,意思是保存过去之精华。后来渐变为古董、古玩。实际上“古董”、“骨董”和“古玩”是一个意思,只不过由于时代的变迁,人们叫法不同而已。从文物和古董或古玩的比较来看,文物在时间的涵盖上要大于古董或古玩,因为文物可以是古代,也可以是现代或当代,只要是优秀的文化产物都可以被列入文物范畴。而古董和古玩则不然,现代和当代的东西不能称为古董和古玩。由于许多文物具有较高的艺术鉴赏价值,所以收藏爱好者又将其泛称为收藏艺术品。一件古代艺术品,对文物部门来说就是文物,因为它有文化保护价值;对投资者来说就是古董,因为它有增值价值;对收藏家来说就是古玩艺术品,因为它有艺术鉴赏价值。国家出于保护文物的考虑,对于非国宝级的文物,鼓励“藏宝于民”,并且允许民间依法流通,这为民间收藏事业的发展和古玩艺术品市场的兴起铺平了道路。具体找相关网站查询!~~~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收藏级陶瓷艺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收藏级陶瓷艺术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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